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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余刀砍死同班情敌 北大男生被判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10:4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北京电 继赔偿了被害人父母40万元达成民事调解后,昨日,北京市一中院对“北大学生八十余刀杀死同学案”刑事部分作出判决,疑犯安然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3月14日,双方家长曾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调解,安然赔偿死者崔培昭父母40万元,崔家自愿撤诉。

  安然与崔培昭是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02级学生。此前庭审中安然承认,2005年6月25日早晨6点钟左右,他在实习的北京世纪坛医院教学楼内,与崔培昭因同班一女孩的事情发生争执后,用事先藏匿的菜刀砍了崔培昭数十刀,致其身亡。检方认为安然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据悉,崔培昭身中80余刀。

  在检方对安然提起公诉的同时,死者崔培昭的家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安然和北京大学共同赔偿40万余元。一中院认为,北京大学不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合适被告,驳回了对北京大学的起诉。

  (李欣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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