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收费须在政府网站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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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11:47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刘昊刘冕)2003年以来,教育部共查处违规收费案件19000多件,其中794名校长被撤职。教育部有关方面负责人昨天透露,教育部今年将采取七项严格措施遏止教育乱收费。 针对择校热“高烧不退”现状,教育部明确要求,今年各校招收择校生要以学校为单位计算,每个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总数的30%,
今年九月前,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必须在当地的政府网站上向群众公布。教育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将加大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力度,对各级、各类学校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并采取公开、透明办法,凡九月前未将收费标准公布者,将被视为乱收费行为。 教育部今年将进一步降低中小学教材价格,减轻学生经济负担,继续推行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扩大试点工作。 各学校要对教辅材料、报刊杂志等课外读物,严格做到不强制统一征订和购买。对于实行免杂费的地区,除按原“一费制”相关标准向学生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及向寄宿学生收取住宿费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生,不再缴纳课本费。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强调,学校向学生提供服务,必须坚持自愿和不盈利原则,严禁采取强制或变相强制手段提供服务和收费。教育部要求各地坚决制止把学校分为不同等级、实行不同收费标准的做法。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强调,各地要切实加强对“示范”、“星级”等学校达标创建活动的管理,加强对学校在建项目工程的监督和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控制标准和规模。 网络编辑:张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