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矿主瞒报矿难抛尸灭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12:57 扬子晚报 | |||||||||
甘肃甘谷县大象山镇农民廉吉顺经老乡介绍到景泰一家私人无证小煤窑打工,煤窑发生冒顶事故,廉吉顺被坍塌的石头当场砸死。为了掩盖事实,黑心老板竟将死者尸体偷偷丢弃在一个废弃的矿井里。同时,为瞒报矿难,将一知情者软禁达6个月之久。 2005年6月8日上午,廉吉顺和另外3名“煤客子”下井采煤,他们还没走到采煤工作面时,矿井突然冒顶,一大堆碎石头将走在最前面的廉吉顺掩埋,工友们耗时3个小时才将
廉吉顺死后,矿井承包人卜鹏江闻讯赶到矿上,让廉吉顺的老乡李某一同前往其他地方处理尸体。次日凌晨2时许,卜鹏江雇用的车开进景泰县城,为了不让李某辨清方向,汽车在县城转了许多圈才开出县城,走了约一小时沙路,在一处废弃的矿井边停下,在卜鹏江的指挥下,廉吉顺的尸体被扔进废矿井。 将廉吉顺的尸体扔弃后,卜鹏江答应给四五万元钱,让李某下井观察。李某听工友说过,黑心老板为了灭口会采用“包包子”的方法,将知情者和死难者一起填进废弃的矿井中,他隐约感到卜鹏江一伙可能要杀人灭口,便死活不答应,加上天也快亮了,卜鹏江无奈,怕被人发现,遂带李某返回县城。 回矿后,卜鹏江将“煤客子”全部遣散,矿井暂时封闭,等风声过后再开采。卜鹏江担心李某将事情的真相讲出去,要求李某不许离开他一步。为了保护自己,李某答应了卜鹏江的要求。从此,卜鹏江到哪里,李某就到哪里,每到一处,卜鹏江要么亲自“陪”着李某,要么叫其他人“陪”着,就这样,李某被卜鹏江软禁了起来。这种情况持续了半年之久。 2006年1月16日,趁卜鹏江看管不严的机会,李某从卜鹏江的住所逃出,连夜乘车回到家乡,并于当晚将廉吉顺死在矿上并被矿老板抛尸的消息告诉了廉吉顺的妻子李小兰。1月23日,李小兰带着儿子在李某的陪同下到景泰县公安局、安监局和国土资源局报案。事故调查组1月24日已将矿井关闭,并没收了生产设备和井口的原煤。县公安局也派人前往靖远抓捕卜鹏江,但他已外逃。(据兰州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