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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首次公开摇号销售经济适用房(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14:16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河南郑州首次公开摇号销售经济适用房(图)

河南郑州首摇销售经济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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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郑州市房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郑州市首期经济适用住房公开销售实施方案》,将于4月中旬对1050套经济适用房实行公开摇号销售。郑州市房管局副局长李武建说,以往在经济适用房销售中,由于开发商销售在前,房管局审批在后,在社会上出现的个别不符合经济适用房条件的人购买经济适用房居住、转让、出租,造成了不好的影响。去年11月1日,《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出台,新老办法顺利衔接后,经济适用房的销售控制在政府手中,为体现销售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郑州市房管局将对首期1050
套经济适用房公开摇号销售,此举在河南省尚属首次。根据这次的经验和效果,今后郑州市的经济适用房销售都将采用公开摇号销售的办法。

  房源:4个住房项目1050套

  首期公开销售房源包括4个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共1050套住宅,可售建筑面积共10.2万平方米。4个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分别是:

  河南军安实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茜城花园”项目400套,项目地点在航海路以南、闫垌路以东,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预计2006年5月份开工建设,2007年7月份竣工;郑州珠江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珠江荣域”项目150套,项目地点在郑密路西、张魏寨路南,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预计2006年7月份开工,2007年7月份竣工;

  郑州鸿基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西湖春天”项目200套,项目地点在农业西路与冉屯路交叉口向北,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目前已开工,2006年年底竣工;

  郑州永恒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通和家园”项目300套,项目地点在紫荆山路与长江路交叉口,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预计2006年6月份开工,2007年年底竣工。

  四个项目均为80平方米、120平方米两个面积,并且全都是整栋楼出售,有1至7楼可供购买者选择。

  2000人已成功报名8天内须完成申购登记

  郑州市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中心主任夏卫英说,目前,前来郑州市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中心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请登记表》的市民在万人以上,已经申请登记并经审核符合购买条件的市民约2000多人。此次公开销售的1050套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房源,全部销售给2005年11月1日~2006年3月31日期间申请登记并经审核符合购买条件的市民。

  公开销售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摇出入围申购人,并将摇号过程在媒体上公开传播或报道。公开销售的过程将邀请市监察部门、公证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代表现场监督和公证。

  据《郑州市首期经济适用住房公开销售实施方案》,从今天起到3月31日接受申购登记,符合条件的2000多市民可持本人身份证到规定地点进行定向申购登记。申购登记时限为8天(含周六、周日),超过规定时限的不予登记。

  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中心为申购人出具《申购登记联系单》作为参加公开摇号的有效凭证和选房依据。《申购登记联系单》应载明申购登记号、项目名称、申购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

  据悉,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大致需要四个步骤:①申请登记。②(符合条件者)申购登记。③(摇号确定)入围排序。④轮候选房。

  继续报名截止到月底现场报名带齐5证件

  郑州市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中心主任夏卫英说,从今天起到3月31日期间,郑州市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中心将继续接受申请登记,有意购房的市民现场报名请带齐5套证件。

  身份证、户口本《实施方案》规定,现场申请参加此次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市民,需携带申请人配偶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主栏、本人栏),验原件交复印件(各一份);

  年工资收入证明申请人配偶双方年工资收入证明(由双方单位出具,无单位由所在地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出具);

  现有房权证或承租证现居住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承租证明(核对原件,交复印件);无房户由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出具证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大型企业人员出具单位行政章或房产管理章,私有企业、个体、无业、下岗人员加盖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公章;

  婚姻证明 申请人为未婚的,需区民政局出具无婚姻登记证明,申请人离异的,需提交离婚证,终审判决书及复印件。

  5地点接受申购登记

  夏卫英说,申购登记主办地点在郑州市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中心,分办地点在四个项目部售楼处,分别是航海西路家世界对面的“茜城花园”售楼部,咨询电话68665666、68665777;郑密路“珠江荣域”售楼部,咨询电话63361888、63361999、63266555;农业西路与桐柏路交叉口西北角“西湖春天”售楼部,咨询电话67548888、67549999;未来大道与航海路交叉口北300米“通和花园”售楼部,咨询电话66828666、66816777。

  四个分办地点每日17时前将当日申购登记情况报市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中心备案;申购登记截至当日17时,有关开发建设单位应在市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将申购登记资料予以封存,然后报市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中心审核。

  4月中旬摇号确定入围者正式人员1050名候补150名

  郑州市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中心确定入围人员的时间在4月3日—4月7日,摇号时间约在4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实施方案》,当申购登记人员数量大于项目可售房源数量时,将通过公开摇号方式一次性确定正式入围人员名单、候补入围人员名单和选房顺序。正式入围申购登记人员数量按照房源实际数量确定,本次为1050名,候补入围人员数量原则上按照不低于房源数量的20%确定,原则上定为150名。

  公开摇号器具和有关应用程序事先由公证机关封存。在公开摇号现场,由公证机关、市监察部门和市民代表的监督下启封-安装-试运行-按公开销售程序实际运行。摇号结果显示申购登记序号、入围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和选房顺序号。结果除在大屏幕上滚动播出外,还须打印交由市监察部门、公证机关、市民代表三方签字,并由公证机关按项目依法公证,并在媒体上公告。

  夏卫英说,当正式入围申购人员通过公开摇号方式确定选房顺序后,因房屋不合适自动放弃时,候补人员可以顶替。具体选房时间、地点和应携带的有关证件等,在开发建设项目达到预售条件后另行通知。

  夏卫英解释说,由于房源紧张,此次未入围但符合申购条件的人员,5月份以后凭《申购登记联系单》换取《购房证》,参加第二批经济适用房公开摇号销售。不符合申购条件的市民,郑州市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将在4月2日之前电话通知本人。

  市民:郑州市这件事做得好!

  听到郑州市房管局将对1050套经济适用房实行公开摇号销售的消息,正在郑州市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中心进行资格审查的张先生欣喜若狂。他说,郑州市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中心这件事做得好!电脑公开摇号确定购房人,肯定能杜绝一些不良房地产开发商“暗箱操作”经济适用房,从而使真正符合条件、迫切需要房子的市民能够购买到经济适用房。

  前来咨询的市民赵先生也表达了同样的看法,他说,郑州市早该这样办了!

  郑州市房管局副局长李武建说,自1995年,郑州市被纳入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工程)建设试点城市至今,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已走过了十年历程。从1995年至2005年,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下达了815.7万平方米,有效地解决了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保障了困难家庭的住房权益。此次郑州市房管局对首期1050套经济适用房公开摇号销售,此举在我省尚属首次。据悉,省发改委、省建设厅等部门目前正在对我省经济适用房销售情况进行调研,将汲取兄弟省份和各省辖市的先进经验,向省法制办申请,制定《河南省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

  市民举报房产商“暗箱操作”房管局已责其整改并将处罚

  昨天,在郑州市房管局新闻发布会现场,一些市民举报个别开发商“暗箱操作”,已经开始自行对外销售经济适用房。

  夏卫英当场答复说,由于开发商销售在前,房管局审批在后,让一些不良开发商钻了政策的空子,目前房管局已责令其整改。根据《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可对“暗箱操作”经济适用房的房地产商,一套房子罚款1万元,但目前市财政局还没有给市房管局罚款票据,市房管局还不具备执法权。今后市房管局可以考虑对其在项目开工、审核方面进行制约。

  郑州市政协委员李大文说,对“暗箱操作”的房地产商1套房子罚款1万元,这样的处罚太轻了,如果想购买经济适用房但不符合条件的人自愿将罚款出了,房地产商照样可以高枕无忧。郑州市政府应协调市建委、市房管局联合对“暗箱操作”进行制约,凡是开发经济适用房的房地产商“暗箱操作”,一经发现将根据情况降低、取消资质,暂停其在郑州房地产市场进行招投标,并逐出郑州市房地产市场。

  发现“暗箱操作”请举报

  市民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通过造假获得购买此次经济适用住房的机会,请致电本报举报。本报收集有关线索后将转交郑州市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中心处理。电子邮箱:luan-shan666@sina.com;来信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28号大河报社省会新闻部;电话:每天下午4时30分~5时30分时拨打0371-65796256举报。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

  郑州市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限购一套经济适用住房:本市建成区常住户口三年以上;夫妻双方年收入不超过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四倍;无住房,或者三人以上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足80平方米;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未婚:28周岁以上的无房单身人员符合有关规定,年收入不超过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二倍的,可以购买一套建筑面积8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

  作 者:记者栾姗 责编:李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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