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规定市场内宰杀禽类最高罚1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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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15:07 金羊网-新快报 | |||||||||
本报讯(记者 梁晓敏 通讯员 卢沁) 近日,佛山市工商局针对禽流感防控工作对佛山的部分市场进行了检查,对个别在市场内违规宰杀禽类的经营户进行了警告。据了解,市场内违规宰杀禽类的最高可罚10万元。 据了解,自广州发生人感染禽流感疫情死亡病例后,佛山市工商局高度重视并立即采取行动。3月8日工商局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城镇肉菜市场、超市一律停止在市场内现场宰
督查中,工商部门告知经营者,如拒不执行通知要求,将按照《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的规定,予以最高10万元的罚款。针对少数经营者假装停止宰杀禽鸟,在工商人员离开后又恢复宰杀的行为,佛山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强调,市场开办者和禽类经营户须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落实禽流感防控措施,避免因禽流感发生而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此外,各级工商部门还将加大市场巡查的次数和密度,并不定期进行暗访和突击检查。 相关专题:禽流感疫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