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中职生财政帮忙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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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16:07 法制晚报 | |||||||||
招收各类成人在校学历生的中职学校也可享受全日制在校生同等标准的补贴 本报讯(记者王茗辉)今天上午,北京市教委对外公布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意见》。该意见 提出,贫困家庭子女就读中职学校,市和区县财政都要安排专项经费资助。
该意见指出,从2006年起,市和区县财政每年教育费附加中要安排不低于30%的经费用于支持区县职业学校、 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社区教育中心和市属重点职业学校的发展,逐步提高职业学校生均综合经费定额标准。调整中等职业学校 学费标准,市和区县财政都要安排专项经费资助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农村贫困家庭和城镇低收入家庭子女。 “十一五”期间,市政府将对职业教育投入专项资金,支持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建设、充实教学设备、补贴师资培训、 农村新型农民培训以及迎奥运、创建学习型城市项目,支持重点职业院校校舍基本建设。 据了解,今后本市将拓宽招生渠道,调整中等职业学校生源结构,积极面向企业在职人员、农村劳动者招生,中等职 业学校招收各类成人在校学历生,市和区县财政要按全日制在校生同等标准给予学校相应补贴。每个区县都要重点建设好1-2 所中等职业学校,有条件的区县还应建设好一所为区域经济发展服务的高等职业学院。到2010年,全市职业院校实训基地 建设都要达到市颁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