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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自来水呛得眼泪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16:07 法制晚报

  经检测两项指标超标2倍多不得从事供水开发商称正在解决很快有结果

  本报讯(记者陈柱)由于常年吃发臭的水,家住通州区至善家园的蒋先生一家近日将房屋出租,举家搬到三元桥租房 住。

  “实在忍受不了,不搬家不行。”昨天下午,住在4号楼的蒋先生告诉记者,“我们
一直喝自备井水,大约三年前, 地下水开始发臭、混浊,无奈之下只能花1700多元安装净水设备。现在水质越来越差,净化过的水也没有办法喝。”

  接过蒋先生刚打的一杯水,记者看到水质混浊发黄,不一会儿,水杯底部就沉淀出一层黑色煤灰状杂质以及黄色沙土 。用鼻子一闻,一股腥臭味蹿入鼻孔。“这已经是净化过的水了,要是没净化,比这还糟糕。”蒋先生对记者说。

  3号楼的姜女士家的水臭味更大,记者一闻被呛得眼泪直流。“我每天早上都得到单位刷牙、洗脸。”姜女士说。

  记者在6号楼谢先生家看到,浴室的地面、马桶壁、水盆壁上有一层黄色,“水溅过的地方,就会留下黄色的污迹。 ”谢先生告诉记者。

  小区物业公司的王先生向记者提供了一份2005年通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具的检测报告,小区水的浊度是标准 值的2.62倍,铁含量约为标准值的2倍。通州区卫生局下达的监督意见写道:自备水源无卫生许可证,不得从事供水。

  据了解,虽然2004年市政水管已通到小区南门,但由于

开发商方面的原因没接入小区,305户居民一直喝不到 干净的自来水。相关说法·开发商

  小区由挂靠公司开发

  小区开发商北京潞隆

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岳副总经理解释说:“这个小区的问题比较复杂,小区的开发商是万和公司, 跟我们公司是挂靠关系,现在我们也联系不到他们。目前正在和物业、业主代表协商解决问题,很快就会有结果。”律师说法

  挂靠公司消失不免责

  北京东方律师事务所的刘桂林律师说:“开发商应根据合同为小区业主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小区的建设主体 是潞隆公司,即使负责开发的挂靠公司万和公司消失,潞隆公司也应该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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