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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小姐遭拒追求变追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16:28 法制晚报

  考虑到因被害人及时躲避、反抗等原因导致杀人未遂法院判处其10年徒刑

  本报讯(记者孙慧丽通讯员王悦)想与按摩小姐交朋友,但遭到了拒绝,19岁的小伙子杨志成恼羞成怒,竟有了先 杀了按摩小姐,再自杀殉情的想法。

  3月20日,丰台法院对此案进行宣判,杨志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并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 8500元。

  19岁的杨志成是河北霸州农民,初中毕业以后一直无业在家。他来到北京后偶然一次到美发厅做按摩时,看上了按 摩小姐高某。之后,杨志成便成了美发厅的常客。一来二去,杨、高两人有了感情,杨志成便向高某提出了交朋友的要求,但 遭到了拒绝。杨志成竟有了先杀高某再自杀的想法。

  2005年9月29日6时许,杨志成在丰台区木樨园一个美发厅内,趁高某熟睡之机,用尖刀扎高某的身体,致其 颈部受伤;双上肢刀砍伤,左小指受伤;左腋神经损伤;左肌皮神经损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偏重)。杨志成当场被抓获。

  被害人高小姐对杨志成给自己造成的伤害,向他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杨志成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整容 费等各项损失3.6万元。

  面对故意杀人的指控,被告人杨志成还在辩解:当时只是感情用事,并没有想杀死高某,没有故意杀人。

  丰台法院认为,被告人杨志成仅因感情纠纷便产生杀死他人后自杀的主观故意,并付诸实施,持刀扎伤被害人颈部等 部位,后持刀扎伤自己胸部,意欲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予处罚。被告人杨志成的行为因被害人高小姐及 时躲避、反抗等被告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是犯罪未遂,故对被告人杨志成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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