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乡镇、非国有煤矿必须为员工参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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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17:29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贵阳3月22日消息(记者孟海 张倩)3月21日,贵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贵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贵阳市煤炭管理局联合组织召开了乡镇煤矿、非国有非煤矿工伤保险启动动员大会,出台有关暂行规定,要求乡镇煤矿、非国有非煤矿山(洞采)以及其他非国有非煤矿山,必须及时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目前,在贵阳市存在较多的乡镇煤矿和非国有煤矿,仅乡镇煤矿就有190余家,从业
根据这一暂行规定,乡镇煤矿和非国有非煤矿山洞采缴纳工伤保险费与生产量挂钩,即乡镇煤矿企业参保当年,每生产1吨煤缴纳2.5元;非国有非煤矿山洞采企业参保当年,每生产1吨缴纳1.5元。由于露天开采的砂矿厂等其他非国有非煤矿山的风险系数相对较低,其缴费基数以该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标准,按规定费率,按月缴纳工伤保险费。上述企业在一个参保年度内未发生工伤事故且正常生产的,次年缴费标准可适当下调;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发生工伤事故的,缴费标准将相应上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