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规定试用期干部先到信访部门挂职3个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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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3日00:53 重庆晚报 | |||||||||
部分拟提拔的后备干部也可选派 本报讯 我市培养、锻炼年轻干部又出新规定。昨天,记者从市委组织部获悉,即日起,我市新提拔的试用期领导干部,原则上选派到信访部门挂职锻炼。 所谓试用期领导干部,主要包括新提拔的各级部门的副职,如副局长、副主任等,
市委组织部介绍,信访部门是群众与党委政府间的一条纽带。年轻干部挂职锻炼,一方面可进一步了解百姓心声,增强群众观念,另一方面可提高与群众的沟通能力,以及提高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挂职干部主要职责是:督查、督办重要的信访问题,牵头处理重要信访案件,化解突出矛盾;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和专题调研,向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合理化建议。 据悉,挂职时间为3个月,实行定期轮换,最长不超过6个月。此外,市委组织部还规定,一些发展潜力较大、综合素质较好、近中期拟提拔任用的后备干部,也可选派到信访部门挂职。记者何昌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