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追偶像十二年倾家荡产不嫁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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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3日01:1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 兰州消息 兰州一个28岁的女子发誓:“不见刘德华,我决不嫁人。”12年来,她多次前往香港和北京寻找和刘德华面对面的机会。其家人为了完成她和刘德华见一面的愿望也不惜一切代价,不仅债台高筑,就连家里不足40平方米的房子也卖了,几乎倾家荡产。 林鹃昨天告诉记者,1994年,16岁的她喜欢上了刘德华。在这12年里,刘德华的影
早在1997年9月,林鹃的父亲就四处筹借了1万元钱,让林鹃跟随旅行社去香港寻找刘德华,但因为旅行社当时的时间安排十分紧张而未能如愿。2004年10月,刘德华在北京举行个人演唱会时,她的父亲又东凑西借了5000元,让林鹃去北京工人体育馆观看,虽然当时林鹃买到了第11排的甲票,但她还是没能靠近刘德华。为了完成她和刘德华见面的心愿,她父亲不得不把不足40平方米的住房卖掉。同年10月,林鹃拿着卖房子的钱跟随一家旅行社第二次到香港去找刘德华。虽然这次在一位香港的士司机和“华仔天地”歌迷会的帮助下,找到了刘德华的居住地,但令她失望的是,刘德华不在家。今年1月份,林鹃办好了去香港的“港澳通行证”,准备于4月份第三次去找刘德华,她父母目前正为给她凑足费用而奔忙。 (唐学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