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调整传递科学发展明确信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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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3日01:14 哈尔滨日报 | |||||||||
新华社北京3月22日电 从4月1日起,我国对消费税政策进行重大调整。这种有增有减的税率调整,意在运用税率手段引导生产和消费走上科学发展轨道,促进环保和节约,体现了政府贯彻落实“十一五”规划纲要,认真解决当前经济社会问题的决心。 这次消费税调整中,对游艇、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等高档消费品征收消费税,提高了大排量汽车的税率,相对减少了小排量车的税收负担,同时对已具有大众消费特征
根据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变化,对消费税税率和征税范围进行有增有减的调整,才能引导有关产品生产和消费,充分发挥消费税的调节功能。这有利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资源节约型社会,有利于促进环境保护,有利于建立宏观调控的长效机制。 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调节收入再分配都是“十一五”规划纲要中的重要内容,也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这次调整消费税,有助于完善消费税制,加强税收征管,增强消费税的调控功能,也将更好地发挥消费税在组织财政收入、促进资源配置、引导生产消费等方面的作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