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大接受四位副市长辞职请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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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3日02:35 江南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木木)3月22日,南京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圆满完成了为期一天半的各项预定议程。这次会议的一项重要决议就是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城中村”改造工作情况汇报,并讨论决定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城中村”改造工作要按照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和构建和谐南京的要求进行。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使之与城市总体环境相协调相融合;“城中村”改造
昨天最后一项议程是讨论决定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决定:任命王螽祥为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何大昌为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齐方中为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主任,免去戴宗宝的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梁淑琴的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职务和徐士清的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何大昌的市体育局局长职务;批准任命王少华为玄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邓建中为建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晓非为栖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倪一斌为溧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批准吴为民辞去玄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许爱民辞去建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邓建中辞去栖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张三青辞去溧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接受盛金隆、蒋裕德、戴永宁、奚永明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请求,并报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名,决定:盛金隆为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江南时报》(2006年03月23日第十八版) 相关专题:中国重要人事变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