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办取暖者年补7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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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3日03:16 新晚报 | |||||||||
哈报网讯(赵宝莲 记者 赵振宇)为保障哈尔滨市国有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冬季住上暖屋子,日前,市劳动保障部门首次出台了惠及该类人群的冬煤补助政策。自今天起,凡符合补助范围的对象可开始申请领取2005—2006年度的冬煤款,自办取暖房屋居住者,每人每年补助标准为70元。 据了解,此次冬煤款发放范围为现仍在自办取暖房屋居住的国有破产企业退休人员
据了解,冬煤款补助资金纳入市财政保障范围,每年核定一次。申请人不准同时享受冬煤补助和报销包烧费。对此,劳动保障部门有关人士解释说,采用集中供热、进入社保领取养老金的国有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原由企业承担的冬季取暖补贴由财政部门承担,认定工作由管理此类人员档案的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如国有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同时拥有集中供热的房屋和自办取暖的房屋,按照哈尔滨市实行的包烧费补贴办法,可享受报销包烧费的补贴,将不能再领取自办取暖房屋冬煤款补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