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七年发现退休证无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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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3日08:35 新文化报 | |||||||||
没有人事局钢印和公章,持有人原单位承认有责任 本报吉林讯(记者 彭洪升 碧霄) “我怎么也想不到,拿到手中7年的退休证竟是假的。”夏女士对记者说。1998年12月,夏女士在吉林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所办理病退,吉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给她发了退休证。去年夏天,她发现手中的退休证和别人的不一致。
退休证没有人事局钢印 3月19日,夏女士来到本报说,她曾是吉林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所的工程师,1998年末,单位为她和两个同事办理病退,并从单位领到退休证,“2005年6月的一天,我到朋友家串门发现我的证和别人的有差别。” 夏女士说:“我的退休证上只盖了一个研究所上级部门吉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钢印,没有编号,后面也没有人事局的钢印,可我朋友的退休证上却加盖的都是吉林市人事局的钢印。” 夏女士说:“1998年退休后,我享受的只是病退的待遇,而我应该是在2000年才正式退休,既然退休手续没办理,那么后两年该涨的工资为何没涨?” 人事部门:退休证不符合规范 3月20日,吉林市人事局工资福利与离退休处孙处长看了这张退休证后说,该证的确不符合规范。因为正规的退休证上,“发证单位盖章”处应该加盖吉林市人事局的钢印,而这张退休证却没有,而且在“批准退休单位盖章”处,也应该由吉林市人事局加盖公章,这张退休证也没有。 研究所:有一定责任,正落实手续 3月20日下午,记者来到吉林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所。该所党委书记杜振利说,从他们了解到的材料看,当时3人主动递交了病退申请,肯定是上报到吉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了。不管是否发放退休证,这3个人这几年来的病退待遇一直都得到了很好的落实。 杜书记说,他们3人到法定退休年龄没有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单位应该承担一定责任。但对于当年这张退休证是如何办理的,事情过去这么多年,他无从了解,而且3人从病退到正式退休这阶段,单位没有将他们的工资按调资标准处理,确实不符合工资调资要求,单位也应承担一定责任,“单位将为3个人补办退休手续,并一次性补发因调标增资的部分工资。” 质监局:只能算一张无效证件 21日下午,记者在吉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见到了局长张立宝。张局长说,局里上午已经研究了解决方案,对此有了明确意见,但是不能透露,目前也没有通知当事人。对于无效证件问题,张局长认为是一个很普通的事件,那张干部退休证只能算一张无效证件,具体是经谁手办理暂难查清。(新闻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