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教育新闻 > 正文

广东高考成绩今年仍按照标准分计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3日09:02 南方新闻网

  本报讯 今年广东考生的高考成绩仍以标准分计算,高考加分照顾范围有所扩大,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前三名等几类考生可在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昨日,省教育厅出台广东省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部分规定较2005年稍有调整。

  变化一:录取照顾范围新增几类对象

  与上年相比,今年高考录取照顾对象将增加以下三类:(1)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以上新增三类考生在本、专科层次录取时可在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而去年规定中的“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以上者”今年不再增加20分投档。

  退役士兵录取照顾范围也扩大,往年规定“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退役军人”扩大为“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这类考生可在统考成绩基础上加10分投档。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考生对象今年增加以下几类:(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2)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3)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4)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的照顾范围和分数不变,可在本科或专科层次录取时,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5分投档给高等学校择优录取。

  变化二:高职院校招生录取调至第二批

  今年提前批录取除需体检、军检的部队、公安院校(专业),华南师范大学的师范专业、各高校艺术专业外,新增华南农业大学的农林兽医专业,其中增加新规定:本科层次的艺术院校(专业),除教育部批准的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及华南师范大学的艺术师范专业在零批录取外,其他高校按各校普通类的批次安排在提前批录取,专科层次的艺术院校(专业)在普通类第二批录取结束、第三批录取开始前进行。

  此外,第三批录取院校新增加市属高职院校的师范类专业,及面向全省招生的市属高职院校(经学校申请,省招生办公室同意)。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录取工作则从去年的第三批调至今年第二批录取院校进行。

  变化三:考生作弊将录入诚信档案

  为规范考风考纪,今年将建立考生考试诚信档案,考生考试违纪作弊情况,将录入考生电子档案,供高校录取参考。各高校一律不得点名录取,全部严格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今年仍实行“3+X”科目

  今年普通高考仍实行“3+X”科目设置,“3”为语文、数学、外语3科,是所有考生的必考科目;“X”为物理、化学、政治、历史、生物、地理、英语(2)、综合能力测试(以下简称综合)、体育术科、音乐术科、美术术科等11科,由考生依据自己的志趣和特长,以及在各科考试时间不相冲突的情况下,自由选择。

  普通类考生的总分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综合以及另一门选考科目共五科考试成绩(标准分)合成;体育类考生的总分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综合四科考试成绩(标准分)合成,体育术科以原始分计分,作为体育类考生入围的资格分;艺术类考生的总分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四科考试成绩(标准分)合成,艺术术科以原始分计分,作为艺术类考生入围的资格分。合成总分时,分别按普通类考生、体育类考生、艺术类考生群体进行正态处理,转换成总分(标准分)。

  高考时间表

  填报志愿:5月15日-22日

  高考:6月7、8、9、10日

  英语(2)口语考试:6月12日

  提前批录取:部队、公安院校7月5日-7月8日;艺术类院校(专业)7月5日-7月20日

  第一批录取本科:7月11日-7月15日

  第二批录取本科:A类院校7月20-7月23日;B类院校7月28-7月31日

  第三批录取专科:A类院校8月5日-8月8日;B类院校8月12日-8月15日

  录取批次

  普通高校分四批进行,除提前批和第一批外,第二批、第三批录取院校按A、B两类院校,划分两条录取最低控制

分数线(以下简称A线、B线):

  ①提前批:需体检、军检的部队、公安院校(专业),华南师范大学的师范专业、华南农业大学的农林兽医专业,各高校艺术专业。其中本科层次的艺术院校(专业),除教育部批准的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及华南师范大学的艺术师范专业在零批录取外,其他高校按各校普通类的批次安排在提前批录取,专科层次的艺术院校(专业)在普通类第二批录取结束、第三批录取开始前进行。

  ②第一批:重点院校(2005年参加第一批录取的院校)。

  ③第二批:一般本科院校及本科院校设立的独立本科学院、民办本科院校,其中一般本科院校参加A类院校录取,独立学院、民办本科院校参加B类院校录取。

  ④第三批:专科院校(或专业),其中中央部属、省属本科高校专科招生专业、市属本科高校面向全省招生的专科专业、省属专科院校(含外省专科院校)、市属高职院校的师范类专业,及面向全省招生的市属高职院校(经学校申请,省招生办公室同意),参加A类院校录取;独立学院、市属专科高校(含市属本科院校面对本市招生的专科专业)、外省高职院校、民办专科院校、电视大学、成人高校参加B类院校录取。

  (记者 方夷敏 实习生 曹飞跃 通讯员 廖翊华)

  (

南方都市报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