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所辖四机构调整建卫生监督局督办大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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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3日09:10 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卫生部昨天公布消息,卫生部所辖四机构调整方案已经获批,原卫生执法监督司更名为卫生监督局,承担组织协调、督查督办有关大案要案的职责。 据了解,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事部批准,卫生部对下辖四个机构进行了调整。将原卫生执法监督司更名为卫生监督局;将疾病控制司更名为疾病预防控制局;明确卫生监督中心是卫生部承担行政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司更名为妇幼
其中,新成立的卫生监督局除负责综合管理卫生监督工作、拟订卫生监督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标准、政策建议等职责外,还须承担组织协调、督查督办有关大案要案的重要职能。据介绍,该部门将成为卫生执法活动中的重点部门。 《京华时报》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