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高考具体方案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3日09:56 金羊网-新快报 | |||||||||
5月15日-22日填报志愿 高等学校应在5月1日前在本校网站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本校的招生章程,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汇总后于5月15日前向社会公布。15日-22日考生在网上填报高考志愿。 考试继续沿用3+X
普通高考时间:6月7、8、9、10日 英语(2)口语考试时间:6月12日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继续实行“3+X”科目设置,由考生依据自己的志趣和特长以及在各科考试时间不相冲突的情况下,自由选择。 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实行“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 高等学校本、专科普通类专业(含外语专业)的考试科目组由“3+综合+1”组成。即“综合”为所有本、专科普通专业必须选考的科目,“1”由学校在“X”的其他科(术科除外)中选择。 高考成绩700分优先投档 普通类专业的投档原则为,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志愿、院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以1:1至1:1.2的比例投档,由高等学校择优录取。高考成绩700分为录取时优先投档线,投出的档案是否录取,由高等学校决定。 术科统考的院校和专业,在文化总分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术科资格分线上,根据考生志愿,首先在文化总分录取控制线上,按术科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计划数的60%的考生档案,其次,在术科资格分数线上,按文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投计划数的40%的考生档案,由院校择优录取。 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即“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高校投档原则为,总分600分以上的考生优先按志愿投档。总分600分以下的考生,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顺序投档。 31艺术院校在零批录取 录取分四批次进行,除提前批和第一批外,第二批、第三批录取院校按A、B两类院校,划分两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A线、B线)。 ①提前批:需体检、军检的部队、公安院校(专业),华南师范大学的师范专业、华南农业大学的农林兽医专业,各高校艺术专业。其中本科层次的艺术院校(专业),除教育部批准的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及华南师范大学的艺术师范专业在零批录取外,其他高校按各校普通类的批次安排在提前批录取,专科层次的艺术院校(专业)在普通类第二批录取结束、第三批录取开始前进行。 ②第一批:重点院校。 ③第二批:一般本科院校及本科院校设立的独立本科学院、民办本科院校,其中一般本科院校参加A类院校录取,独立学院、民办本科院校参加B类院校录取。 ④第三批:专科院校(或专业),其中中央部属、省属本科高校专科招生专业、市属本科高校面向全省招生的专科专业、省属专科院校(含外省专科院校)、市属高职院校的师范类专业,及面向全省招生的市属高职院校(经学校申请,省招生办公室同意),参加A类院校录取;独立学院、市属专科高校(含市属本科院校面对本市招生的专科专业)、外省高职院校、民办专科院校、电视大学、成人高校参加B类院校录取。 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录取工作与第二批录取院校同时进行。 无特殊理由不得拒录非第一志愿考生 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应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择、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当考生德、智、体、高考总成绩及相关科目成绩大体相当时,不得退掉第一志愿的考生而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当同批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的考生档案不足时,不得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如高等学校确有正当理由不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必须在上报招生计划的同时报省招生办公室,由省招生办公室在《招生专业目录》上向社会公布,否则不得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观宇/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