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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峻拖拉机养路费征稽站违规执法 将受到处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3日10:01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3月8日,本报以《是工作能力有限还是违规执法》为题,报道了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天峻县养路费征稽站在工作中存在的违规行为,文章见报后,省委常委、州委书记李鹏新作出重要批示,州交通局就此事的调查提出了具体要求。天峻县委、县政府领导对此事也十分重视,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安排部署了调查工作,并成立由县纪检、监察、审计、物价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就报道中的问题展开深入调查。

  调查组认为,根据青海省《公路货运附加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条规定,异地营运超过3个自然月以上的车辆,是指外省调往本省3个自然月以上的车辆,并非指本省的车辆,天峻县拖拉机养路费征稽站暂扣白臣的车辆明显违反了此规定。天峻县拖拉机养路费征稽站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对有关法规条例不熟悉,存在盲目执法、随意执法和违规执法的现象。由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对有关责任人要作出严肃处理,并督促部门加强政策法规的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坚决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天峻县拖拉机养路费征稽站以双方打架时,白臣一方打伤了人和损坏东西为由。收取当事人白臣500元现金,调查组认为,天峻县拖拉机养路费征稽站无权执行《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收取的500元赔偿费应退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此事件仍在进一步调查当中,调查组人员表示,他们将坚决查清此事,给此事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作者 焦万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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