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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地图”不应被封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3日10:44 广西新闻网

  据《东方早报》3月22日报道,为让大家提高警惕增强防盗意识,杭州市民孙海涛画了张“小偷地图”,发布在该市一些知名论坛上。结果地图在网上一露脸,点击率就迅速飙升,不断有人添加新内容。然而几天前,杭州市公安局网络监察分局工作人员找到孙海涛,表示“小偷地图”影响杭州形象,要求他将其从网上删除掉。

  笔者查了《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这个管理规定的第九条明确指出,网
民在网上论坛等发布的信息,不得含有危害国家安全等九类内容。“小偷地图”的内容完全是善意的,既没有挑战国家法律法规,也没有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怎么也不允许发布在网上呢?很显然,杭州警方封杀“小偷地图”的做法,已经超越了国家法规的限制。

  我们不妨再来看一下,“小偷地图”有没影响杭州形象。实际上,所谓“小偷地图”只是在城市方位图上,添加一些基于个人经历的提示语。某位市民在某地被小偷“光顾”过,某些地段小偷比较密集等信息,即使没被网民写到“小偷地图”上,也都是些客观存在的事实,不是国家机密也非造谣中伤。外交部也多次发布海外安全信息,好像没见哪个国家提出过抗议,说我们影响了他们的国家形象,杭州警方又何必反应过度呢?

  在笔者看来,封杀“小偷地图”的杭州警方,是怕自己的形象受到影响。因为市民自发编绘的“小偷地图”,某种意义上可以看成警方的“成绩单”。其实,对这样一份民间“小偷地图”,即使上面的内容有一些偏激,警方也不应简单地进行“封杀”,拿出知耻而后勇的精神来,不断提高治安管理工作水平,用实际行动对它进行“刷新”,才是最正确的积极做法。编辑:黄皓作者: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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