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门面房为何屡屡失火 经营户告出租者管理不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3日12:2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讯 建于枞阳路菜场的一排门面房屡发火灾,是否管理不善造成?近日,一经营户状告门面出租单位,要求其赔偿损失。瑶海区法院将不日开庭审理此案。

  据了解,化兴实业公司在枞阳路菜市场内建门面房9间,并出租给经营户。2004年5月,其中的三间门面房发生火灾。去年2月24日晚,同一地点再次失火,8辆消防车赶来才控制火情。据称,此次火灾造成的经济损失至少在10万元以上。本报和其他媒体均对这两起火
灾报道过。

  晁向前是这些门面房的承租者之一,其经营的干洗店和电话超市受灾严重,干洗机等设备和物资被毁,他认为化兴实业应对火灾的发生负主要责任。首先,化兴实业未经规划及房管部门批准,就兴建门面房,并在未通过消防部门验收的情况下向外出租;其次,第一次火灾发生后,公司非但没有对出租房进行安检和整改,反而置消防部门的整改通知于不顾,继续加盖违章建筑。晁向前及其他经营户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将化兴实业告上法庭,要求索赔。

  化兴实业在答辩状中认为,消防部门并未认定火灾与出租门面的管理不善有直接关联,因而公司不应承担经营户的损失。

  (陈慧琴)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