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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拉杰被逐出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3日13:02 新闻晚报

  晚报讯 昨天,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李旭耀、苏拉杰(英国籍)制假售假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依法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审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苏拉杰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人民币20万元,并处驱逐出境;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李旭耀、姚斐、钱一平、孙志辉、夏树明有期徒刑5年至1年半,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至5万元刑事判决的终审裁定。作者:□通讯员 高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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