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复印件不应任人留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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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3日14:52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政协委员建议建立法规规范此类行为 本报讯办理税务登记要留存身份证复印件,投寄求职简历要附上身份证复印件,连办个会员卡也要留身份证复印件……而且大多不返还,万一被人盗用身份证信息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后果不堪设想。对此,市政协委员建议,建立相应法律法规,对索要留存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的行为予以规范,限制随意留存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市政协委员余德友表示,现在不论是政府公共部门还是私营单位,几乎任何机构都可以是查验身份证的主体,可以随心所欲地要求提供并留存身份证复印件,而且复印件基本上都不返还。这加大了泄露个人信息、侵犯个人权利的可能。近年来,盗用身份证复印件从事违法活动,或因身份证复印件被他人使用而引发的各种纠纷投诉,经常见诸媒体。身份证复印件的安全问题,也因涉及个人隐私及个人财产安全应引起社会关注。 (天天) (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