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评论:“就业见习制度”能否破解就业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3日16:09 法制晚报

  

  新闻回放

  为帮助返回原籍、尚未就业的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我国将逐步建立和完善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日前,人事部、教 育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单位联合发出了《关
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通知》,规定毕业生见习期限一般 为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见习期间毕业生可享受保险和基本生活补助,被见习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该单位的见习期 可作为工龄计算。(据《中国青年报》)

  -各说各话

  能打破经验之困

  众所周知,现在许多单位招聘员工都有一条硬杠——几年的工作经验。这对大学生来说是迈不过去的“槛”,刚毕业 ,哪来的工作经验?从这个意义上说,就业见习制度可以破解“经验之困”。经历了就业见习,自然也就积累了相关的工作经 验。只是这“工作经验”能否达到企业的要求,还需要社会各部门的努力。

  王军荣

  怕用人单位扭曲

  笔者担心,“见习”和“试用”往往会被用人单位所扭曲。一些单位钻法律的空子,利用“见习期”、“试用期”获 得廉价劳动力已成为就业市场上的一个潜规则。一方面,个别单位认为现在就业形势严峻,我们给你提供见习或试用机会,你 就应该迁就我们,听我们的;另一方面,毕业生明知利益受损,但仍然选择忍气吞声、默默承受,只盼着见习单位最终“能要 我”。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让就业见习制度充分为毕业生服务,而不至于成为用人单位获得廉价劳动力的合法“掩体”,还需 相关部门做更多工作。

  刘克军

  不利于人才培养

  我认为,政府相关部门开设一个临时“避风港”来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很可能会让毕业生产生某种依赖心理,从而 丧失掉依靠自己走出困境的勇气和斗志。

  现在的就业市场是一个大竞技场,高校毕业生在这个大舞台上尽展风采、尽显能量,用自己的能力与智慧接受社会的 选择。一些大学生在学习期间不敢有丝毫的懈怠,尽可能多掌握求职的技能。正是这种先人一步、快人一拍的观念,才使不少 具有超前意识的高校毕业生一进入就业市场就能成为用人单位追求的目标与对象。

  而就业见习制度对竞争失败者的呵护,对于造就一支敢于竞争、经得起考验的人才队伍是不利的。锦秀文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