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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柜车藏暗格偷逃税231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3日16:11 深圳晚报

  货柜车藏暗格偷逃税231万

  两主犯获刑10年并均被处以罚金240万

  本报记者袁江斌报道昨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一宗被告人多达10人的走私案一审宣判,该案查获的走私货物核定偷逃税231万余元,多名被告人走私时当场被抓,两名主犯除被
判处有期徒刑10年外,均被处罚金240万元。

  据指控,自去年1月以来,被告人张荣弟等人就采取“包税”、暗格夹藏等走私方式,通过福田保税区走私电子产品等货物入境。张荣弟在香港以包税进口电子产品每立方米人民币6700元、镍块每桶人民币1000元的价格,向货主林瑞煜等人收集电子产品、镍块等货物;收购后向香港海关如实申报货物出口,向福田保税区海关伪报进口虹管灯、瓦楞纸等货物,用货柜车将走私货物运至福田保税区,存放在紫荆道2号利豪威仓库;其后再由被告人张焱灏组织搬运工将该仓库内的货物搬放在两辆装有特制暗格夹层的国内货柜车夹层中。然后由“阿龙”等人指挥被告人李超等,将该货柜车伪报为空车由福田保税区2号通道开出保税区,将货物运至横岗深茂水泥厂仓库。被告人张焱灏再组织搬运工将货物卸车分发给国内货主。

  去年4月21日,被告人张荣弟采用上述方法,将一批走私货物运至利豪威仓库,张焱灏再指挥搬运工将仓库内的走私货物和刚从香港货柜车上卸下的货物分别藏匿在上述两辆货柜车的暗格中,由驾车的李超等二人伪报成空车,将货物运至横岗深茂水泥厂仓库。当李超驾驶一辆货柜车先行到达横岗水泥厂仓库,张焱灏指挥搬运工卸货时,缉私警察控制了现场。驾驶另一辆货柜车的被告人在途中接到“阿龙”的报信电话后,随即与“阿龙”一起驾车带货逃至潮州市。该案查获的122项走私货物,经海关关税部门核定,共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231万余元。

  昨日庭审中,众被告人被判处10年及10年以下不等有期徒刑,张荣弟、张焱灏两名主犯均获刑10年,并各被处罚金24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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