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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政府投资5000万以上项目须后评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4日01:25 新京报

  本报讯(记者郭晓军) 从今年4月22日起,北京所有采用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方式,且市级政府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等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或投入运行一段时间后,将对项目运行后的实际效果,投资产生的技术、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和影响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市发改委昨日发布《北京市发展改革委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后评价试行办法》规定,除上述政府投资项目外,市级政府投资补助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的补助、贴息项目,也将按
该办法的要求实行后评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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