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为“性福”两度起诉离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4日03:31 舜网-济南时报 | |||||||||
因为丈夫无“性趣”,为了求“性福”,妻子第二次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并表示如果状况没有改善,她将第三次起诉,将离婚进行到底。 江苏农村青年小林与小凤是同村人,经双方亲戚做媒后,双方订了婚,不久就办理了结婚登记。洞房花烛夜,体格健壮的小林仍没有丝毫“性”趣,小凤还以为丈夫操办婚事、劳累过度,安慰几句贴心话就度过了新婚之夜。而新婚一个月后,小林还是没任何动静。
然而事隔数月,小凤再次提出离婚,理由还是夫妻无法过性生活,而小林还是坚持不愿离婚。最终,法庭鉴于双方分居时间较短,双方关系还有改善的可能性,继续做小凤的工作。小凤同意再次撤诉,但同时表示,如果小林今后依然无“性”趣,她将第三次提出离婚。 (据《江南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