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工资制度将改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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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4日04:36 山西晚报 | |||||||||
■实现职务与级别相结合 ■完善津贴制度 ■相应调整离退休人员待遇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中国国务院近日印发了2006年工作要点,要求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2006年工作要点》已经2006年3月15日国务院第128次常务会议通过。 《国务院2006年工作要点》包括九个部分。涉及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股权分置改革、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就业政策、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 《国务院2006年工作要点》要求,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和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根据公务员法的要求,改革公务员职级工资制,建立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进一步加大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的力度,研究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提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适当扩大实施范围。同时,相应调整离退休人员待遇和最低工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及各类优抚对象的相关待遇。 《国务院2006年工作要点》要求,加快金融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控机制与管理制度。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加快证券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依法强化市场监管,着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继续搞好证券公司综合治理,促进市场创新和发展。基本完成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 据中新社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赵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