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督察警将管得更宽 重大治安行动必须到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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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4日04:48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 记者 肖丽琼 通讯员 杨槐柳 实习生 杨萍 报道:记者获悉,即日起,武汉警方组织的重大治安整治行动中,“督察警”必须同时到场,查处民警可能的违法或充当保护伞的问题。这意味着,武汉督察警将管得更宽。 目前,武汉市公安局警务督察部门采取上街执勤、明察暗访的方式,纠正民警的违法违纪行为。昨日,武汉警方作出新规定,武汉警务督察部门将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即介入督
另外,武汉市公安局同时要求在各分局开始成立“维权委”,下设“维权办”,形成民警维权网络。民警在正当执法时,遭受人身伤害、谩骂恐吓、撕扯警服等人格侮辱,受到无端阻挠、围攻、袭击,以及因正当执法遭受不当或错误追究等时,均可直接向“维权委”申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