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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钱还当被告 原是老公“搞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4日04:5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妻子宋鹃出面借给他人5万元现金,借款到期后,债务人将本息一次性还给了宋的丈夫林权,平时“妻管严”的林权这时动起了歪脑筋:把对方还的钱全部截留据为己有,还骗对方另写一张欠条拿回家向妻子交差。昨日,这出缘自夫妻“信任危机”的闹剧最终在法院收场,法官认定,债务人的行为视为履行了还款义务。

  老板急需资金向员工借钱

  宋鹃与林权是一对婚龄超过10年的夫妻。林权在南岸区一家私营企业打工,每月有千把块钱的收入,但迫于妻子的严格管理,他总是发了工资便如数上交,在家中几乎没有财权,连结婚后家里到底有多少存款也不清楚,时常有种失落的感觉。

  去年7月20日,因急需周转资金,林权单位的私人老板向他借钱,并称“回报很高”。林立即将这一情况转告了妻子宋鹃,后由宋鹃出面与老板洽谈借款事宜,双方约定借款5万元,1月内归还,月息1000元。1个月转眼到了,因老板不能还款,便重新和宋鹃口头商议延长借款期限,增加月息为1500元。同年10月20日,老板按约将借款本息一次性付给了林权,林同时也给老板打了张收条。

  账已还清却上了被告席

  这笔借款往来本该到此了结,但林权却动起了歪脑筋,他觉得自己的收入都要上交妻子管理、开支,对家中存款毫无知情权和支配权,实在有点窝囊;联想到妻子经常将家中的存款藏着、掖着,他竟怀疑妻子背着自己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于是,林权大着胆子决定把老板还钱的事情瞒下来,不给妻子讲。

  为应付妻子的追问,林权随后找到老板诉苦,称自己在家中没有经济地位,交友应酬时经常捉襟见肘,“我想把你还的钱截留下来据为己有,以后也像个男子汉一样过日子。”林权再三恳求老板帮忙“做假”,“你打张书面借条,我好拿回去应付妻子。”……

  不料,今年2月,被蒙在鼓里的宋鹃以为老板没有按期还款,遂向南岸区法院提起了诉讼。

  夫妻“信任危机”引出闹剧

  这下,老板自然不肯背“黑锅”,他便申请法庭传唤林权出庭作证,此时,林权再也不敢撒谎了,他一五一十地说出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间的借款合法有效,但起诉前,被告已将借款及利息如数偿还给了原告的丈夫。由于宋鹃夫妻双方对家庭财产并无特别约定,宋鹃无证据证明借款额属个人财产,亦不能证明林权对此不享有权利。被告向林权还款符合家事代理的基本法理和《合同法》的规定,应视为已向原告履行还款义务。据此,判决驳回宋鹃的诉讼请求。

  谈及这起闹剧纠纷,主审法官表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权属于共同财产”是我国婚姻法明确的一项原则。然而,随着社会分配方式的多样化,带来个人收入的相对隐蔽,加之家庭的抗震性持续降低,即使夫妻也可能各怀心事,彼此之间显得并不那么透明、坦诚。这起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就无意中暴露了一对配偶在对待财产问题上的“信任危机”。(文中人物为化名)记者徐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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