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骚扰诉讼仅8起 多数性骚扰缘何被“闷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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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4日06:28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据《南方周末》报道 在中国,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制越来越健全,然而性骚扰似乎仍有增无减。与此同时,全国的性骚扰诉讼案竟只有8件。这一怪现象不能不引人深思。 美院男生骚扰女模特 去年3月,就在《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通过的第二天,北京某美院的头像女模特张
在等待开庭的过程中,被告木某通过律师多次表达了庭外和解的愿望。尽管此案证据确凿充分,但原告张某觉得胜诉后直面公众的后果可能是灾难性的,比性骚扰本身对自己的伤害更大。几经犹豫,最终接受庭外和解。 “好女人”就是不惹是非? 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主任郭建梅说,她对此案最终没有开庭审理深感遗憾,在她看来,这是一次对社会进行反性骚扰法律宣传的绝好机会。 “在很多人眼里,性骚扰就是某些女人的过敏反应,只怪她们不守妇道,自取其辱。”郭建梅分析,“中国传统文化对好女人的评判标准就是不惹是生非。” 郭建梅所在的中心经常收到性骚扰受害者的求助,不过,绝大多数性骚扰事件没有步入司法程序。不少受害者只能在姐妹间吐露苦处,交流“应对技巧”,不到万不得已不会也不敢公之于众。 大量的性骚扰事件处于地下状态。据不完全统计,中国实际发生的性骚扰诉讼到目前为止只有8起。 全国首例性骚扰案原告何颖志也说,性骚扰官司对她最大的影响就是基本上没有了朋友圈。 除了无奈,还有“见怪不怪” 在美国,每年发生的性骚扰诉讼数以万计,连前总统克林顿也两次成为“花案子”的主角。代理性骚扰官司的律师已经进入美国“20个最好的职业”行列。这些事实,反映出美国人较强的个人权利观念。 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中国妇女对性骚扰似乎已经“见怪不怪”。北京学者唐灿曾对169名妇女做过调查,其中47.93%的妇女遭受过男同事以性事为内容的玩笑、谈论、辱骂,不少妇女对男同事在办公室讲“荤话”、说“黄段子”、对女同胞的身材或性特征评头论足的现象“不太在意”。重庆市民何女士对记者说:“如果这也是性骚扰的话,法院的门会被挤破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