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在粤嫖妓妻子获通知 香港议员称“侵犯隐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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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4日06:28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据中新社电 广东省刚通过有关港人在广东嫖妓的法例,规定港人一旦在广东嫖妓被抓,广东执法部门便会直接致电给当事人的太太与受聘的公司。为此,香港民建联主席马力指,他们十分关注有关的新规定,他已于22日下午与数名民建联成员前往广东,与广东省公安厅举行会议,反映港人的忧虑与商讨有关问题。香港民建联立法会议员黄定光认为,新安排既侵犯个人私隐,亦会破坏当事人的家庭幸福以至事业发展,故民建联认为有责任向内地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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