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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北京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折子工程(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4日10:18 北京日报

  一、现代农业

  1.开展林业富民工程,推进农民致富增收。健全果品生产标准体系,大力推行标准化管理,建成6667公顷(10万亩)有机果品生产基地。建设“北京名优果品配送中心”和“北京名优果品交易中心”。开展“春华秋实-百万观光果园采摘系列活动”和“为奥运献鲜花,为北京添光彩”系列活动。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园林绿化局董瑞龙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2.厉行农业节水。建设2万公顷(30万亩)节水灌溉农田,重点在设施农业使用滴灌技术。利用小红门污水处理厂再生水,新建13333公顷(20万亩)再生水灌区。农业地下水开采年减少1亿立方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水务局焦志忠

  完成期限:2006年12月底

  3.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工作。编制、修订30项农业地方标准。对全市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的果、蔬农产品质量及农药残留量、有害重金属含量进行监测。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郭浚清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4.推进种植业和养殖业结构布局调整。加强耕地质量建设,深入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加快“档案农业”建设。强化市级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和动物隔离检疫场以及区县级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完善畜牧兽医管理体制。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业局雷德才

  协办单位:市编办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5.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初步建立蔬菜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在全市20家蔬菜加工配送企业推广应用质量安全追溯标识。加快农药连锁配送体系建设,新增农药连锁配送点15个。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广8大类16项技术措施,建设20个综合示范区,治理50家规模化养殖场粪污。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业局雷德才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6.加大财政对农业支持力度。重点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财政局吴世雄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二、二三产业

  7.加大财政对二、三产业支持力度。制定鼓励郊区发展二、三产业的政策,鼓励各郊区县发展劳动密集型非农产业,做大郊区经济规模。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财政局吴世雄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8.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扶持10个全国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基地和农民就业产业基地建设,完成30个农产品加工新建企业和技术改造项目。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乡镇企业局王惠民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9.充分利用土地开发整理和矿山资源补偿费等专项资金,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向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积极申报土地开发整理专项经费,充分利用市财政安排的6亿元土地开发整理专项经费;支持农村发展地热产业、温泉旅游服务业;发展都市型农业、观光农业和山区旅游业;协助并指导有关区县做好申报地质公园、矿山公园等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国土局安家盛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10.加快重点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改造升级,推进郊区产地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改造。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鼓励和引导社区连锁超市和便利店直接从产地采购,与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长期的产销联盟。继续对产地和销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重点项目安排资金予以扶持。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商务局李昭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11.积极发展农资和农产品新型营销体系,积极创造条件,扩大本市农产品出口。在社区新发展便民配送菜店100家,并对农产品配送企业安排资金予以扶持。鼓励龙头企业在农村建立各类协会、商会。支持现代农副产品基地建设。以蔬菜、水果为重点,进一步扩大农产品出口。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商务局李昭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12.引导农民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培育和繁荣农村市场。培育农产品著名商标。帮助农村经济组织规范原产地证明商标的管理、使用。加大对有形市场内假冒原产地证明商标包装物的打击力度。加强对农村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严厉打击危害农民利益的各种违法经营行为。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工商局张志宽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13.围绕调整工业布局,推动发展重心向郊区转移。进一步完成工业从城区向郊区的转移,增加远郊区县工业增加值比重。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工业促进局程连元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14.以项目为手段寻求结合点,建立以工促农机制。支持一批工业带动农业项目,加大力度推动都市产业相关项目的实施;通过生态工业园的建设,示范和带动农村相关产业项目;通过多种扶持手段,在工业园区建设一批创新项目。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工业促进局程连元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15.加快乡村旅游业发展。改善市级乡村民俗旅游村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条件;继续发展10个市级民俗旅游村,500个市级民俗旅游户,使市级民俗旅游村和民俗旅游户分别达到120个村、7619户;推出10个市级乡村民俗旅游示范村,在每个示范村建设一个旅游服务中心,并规范标识标牌,引导不同类型的农业旅游和乡村民俗旅游特色化发展;2年内使市级民俗旅游户全部接受专业培训,2006年对4000个乡村民俗旅游户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制作北京乡村旅游宣传册和光盘,加大对乡村民俗旅游资源的宣传。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旅游局于长江、市农委李进山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16.积极推进“一村一品”农民自主创业基地建设,培育农村商贸服务业,发展乡村旅游业,鼓励和扶持1万户农民自主创业,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产业支撑。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乡镇企业局王惠民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17.结合实际落实国家涉农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做好涉农税收服务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国税局张志勇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18.健全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为农民消费安全和便利提供保障。新发展村镇连锁超市、便利店600个以上,使全市远郊区县村镇连锁超市、便利店累计达到1800个以上;支持龙头零售企业加快在农村的开店速度,提高加盟店的经营质量。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商务局李昭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三、科教兴农

  19.全面开展科教支农工作。选派100名教授、技术专家、青年教师、博士生到村里挂职或支教;增补部分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以及技术转移中心,开展农业科技推广活动,结合农业推广教授的选聘工作,支持农业科技推广站的建设。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教委耿学超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20.加强科技创新,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强农业新技术研发工作,推进重大农业科技项目转化,解决农业产业化进程中的关键技术难题;加强农业企业的科技创新,支持科技成果资源化和新型产业平台建设。提高工业园区对农村的带动作用,开展特色创新型乡镇的试点建设,开发与休闲农业相关的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科委马林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21.探索科技指导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场),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农业技术推广机制。组织实施10项科技入户工程,探索农民田间学校建设新模式。在观光休闲农业、加工配送农业、优势农业、生态农业和节约型农业五个方面开展15项技术试验示范,促进技术成果转化。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业局雷德才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22.继续深化“彩虹工程”,推进企业科技创新。开展5次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与乡镇企业对接活动,建立30个科研生产联合体并形成紧密的合作关系。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乡镇企业局王惠民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四、培训及就业

  23.全面提高郊区农村劳动者科技文化素质。开展农村成人中等学历教育,使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郊区农村劳动者占郊区农村劳动者总数的比例提高到50%左右。加强农村实用技术人才的培养。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教委耿学超

  协办单位:市农委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24.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市支农资金、市就业再就业资金分别为参加转移培训的农村劳动力提供每人100元的一次性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鼓励各类民办培训机构为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建立完善乡镇、村级就业服务站,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登记制度,全年帮助5万名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加强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政策研究。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劳动保障局张欣庆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农委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25.积极探索农村劳动力向建筑行业转移工作。制定建筑业劳动就业的岗位标准,组织编制培训大纲和考核大纲,做好人员培训与行业企业需求对接平台建设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建委隋振江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26.加强交通行业技能培训。结合迎奥运素质工程建设,加强公交、出租行业中来自农村职工的培训工作;加强职业教育,建设北京市交通学校二期工程,扩大招生规模,调整学科设置。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交通委赵文芝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27.加大培训力度,引导农民建设节能省地型新型住宅。做好审批和监管服务,逐步建立与农村建设相适应的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的试点示范住宅。编制新农村建设“四节”技术应用指导手册,免费发放至全市所有自然村;完成对80个试点村的村党支部书记、乡镇主管领导、区县建委及区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在调研的基础上,建立农村建房材料连锁供应方式,减少中间环节,保证建材质量,降低建材成本;研究制定鼓励农民建设节能型住宅的办法。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建委隋振江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28.实施“百、千、万”林业科技培训工程。组织100名国家级、市级知名果树、花卉专家开展科技指导与培训工作;组织1000余名区县级以上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到田间地头指导林农、果农、花农生产;开展各级各类培训活动,培训生态公益林管护员4万多人,培训林农、果农、花农、蜂农10万人次。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园林绿化局董瑞龙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29.围绕企业需求,加强农民工就业培训。以工业园区为平台,加强对工业企业中农民工的就业培训,提升农民工就业技能,为农村劳动力顺利向二、三产业转移创造便利条件。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工业促进局程连元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五、合作组织

  30.大力发展农村社团组织。制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登记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民间组织能力建设;逐步推行秘书长培训合格上岗制度;加强各协会之间,协会与科研院所、经营服务机构、龙头企业之间的联系与合作。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民政局赵义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31.鼓励发展各类为“三农”提供服务的中介组织。支持投资者设立为农民小额贷款提供担保服务的担保公司,发展和培育农村经纪人、农产品专业市场,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和农资商品流通现代化,促进农产品质量等级化、包装规格化。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工商局张志宽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六、基础设施

  32.推进实施“村村通公交”。编制郊区公共客运发展规划,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新建和改建乡镇客运站19个。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交通委赵文芝、郊区各区县长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33.继续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工程。完成57个自然村广播电视盲点覆盖工作,基本实现山区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解决10个浅山区村电视信号弱问题;2005年前建设的665个“村村通”系统电视节目增加到8套以上;完成20个行政村“村村通”系统升级改造;做好已建“村村通”系统维修维护。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广播电视局赵东鸣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34.支持小城镇污水处理和供水设施建设,建设6个中心镇污水处理设施和20个小城镇集中供水设施。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发展改革委丁向阳

  协办单位:市水务局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35.继续开展试点村规划和建设。对80个试点村开展规划工作,完善规划编制标准和要求;制定有关村庄规划试点选择的指导意见;继续组织规划师、工程师、建筑师等下乡,着手建立农村规划改造的长效机制;组织编绘住宅设计图样,免费发放给广大农民;集成当前村庄房屋建设的适用技术,在试点村新建或改建个别民宅,作为房屋建设的示范点。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规划委陈刚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36.继续编制完成全市村庄体系规划。修改完善北京农村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农村市政基础设施配套标准。继续开展村庄规划宣传、培训和教育活动。编印普及读物北京新农村改造规划建设设计手册,免费发放给农民,先做到试点村每户发放一册;编写有关村庄规划建设的教材,对农村管理干部开展培训。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规划委陈刚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37.加快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续建和新建改建111国道、108国道、白马路等公路220公里;完成规划自然村通油路100公里,配合全市新农村试点村建设,完成村内街坊路硬化工程50万平方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交通委赵文芝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38.加强对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的养护。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5〕49号)要求,制定本市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理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落实养护责任和资金来源,建立健全以乡公路管理站为作业主体的管理养护机制。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交通委赵文芝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39.继续推进政府投资向郊区转移。2006年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投向郊区与城区的比例计划达到51∶49。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发展改革委丁向阳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40.继续实施农民安全饮水工程。对郊区27万农民饮水设施进行改造,解决山区区县5万农民饮水困难问题。建立并完善农民用水收费管理机制。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水务局焦志忠、市发展改革委丁向阳

  完成期限:2006年12月底

  41.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治理工作的投入力度。改善本市郊区新农村建设的物质条件,根据农民需求发展公益事业,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财政局吴世雄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七、社会事业

  42.切实加强对郊区农村的教育投入。投向10个远郊区县的教育费附加不低于4.5亿元,安排2500万元为680多所农村中小学配备音乐、美术教学设备。全面实施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在全市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杂费和书本费,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发放生活补助。加大力度监管和规范郊区农村学校收费,进一步减轻农民教育负担。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教委耿学超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43.加大对远郊区县文物保护工作的支持力度。投资2500余万元,将一批远郊区县文物保护项目列入人文奥运文物保护计划。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文物局梅宁华

  协办单位:昌平区政府、密云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44.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会救助和优抚工作。出台农村低保标准调整机制的指导性意见;研究制定北京市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的意见;制定实施关于加快首都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办法,加大临时救助力度;继续实施农村600户社救对象危旧房翻建计划,提高建房补助标准;继续实施农村300户优抚对象危旧房翻建计划,进一步缓解农村优抚对象“住房难”问题。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民政局赵义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45.进一步推进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全面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5〕62号),加快试点区县推进制度建设的步伐,推进其他区县出台实施办法。落实市及区县财政补贴,提高农民参保的积极性,力争新参保人数达到10万人;进一步研究集体补助的资金保障问题。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劳动保障局张欣庆

  协办单位:市农委、市财政局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46.加快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险问题。解决未按《北京市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安置办法》(市政府第16号令)规定安置的3.8万名征地农转工人员的社会保险遗留问题,上半年确保全面完成;解决《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市政府第148号令)和市政府第16号令涉及的3.42万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政策衔接问题;研究解决绿化隔离地区涉及10万农民的社会保险问题。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劳动保障局张欣庆

  协办单位:市国土局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47.加强进城务工农民合法权益保护工作。以“签合同、上保险、保工资”为重点,切实保护其合法权益。以农民工参加工伤和医疗保险为突破口推动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完善审计、稽核、监察部门整体联动机制,以非公企业为重点,不断扩大覆盖范围。加大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执法检查力度,研究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劳动保障局张欣庆

  协办单位:市建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48.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土地收益。进一步深化征地制度改革,研究建立实物补偿、留地安置等多种方式,确保农民合法权益和长期稳定收益;探索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征留地,用于发展农村经济和改善农民居住条件的试点工作;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地籍调查和登记发证工作;研究将新增建设用地用于经营性开发产生的政府土地收益溢价,拟定一定比例返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项用于发展农村经济和扶持农民再就业的政策措施。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国土局安家盛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农委、市规划委、市建委、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49.做好地方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下乡”工作。积极推进和协调区县政府开展北京地区名特优产品地理标志的申报工作,争取2项农产品通过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加强对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及配件等四类重点产品整治,安排对本市72个农资类生产企业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加强化肥等重要农资产品质量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掺杂掺假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下乡”工作。建立农资产品质量预警制度。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郭浚清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50.做好乡镇行政区划管理工作。指导部分区县在条件成熟地区及时实行城市管理体制;指导部分区县修订乡镇行政区划规划;适度调整部分乡镇规模,整合地区资源,减少行政成本和农民负担。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民政局赵义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51.继续完善水源区生态补偿机制,按照“少取多予”原则,加大对水源区农民的扶持力度。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水务局焦志忠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52.提升郊区公共服务水平。完成133个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399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基本建设,并全部达到设置标准。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发展改革委丁向阳、市卫生局金大鹏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53.继续开展名校在郊区建分校工作,启动建设5所中小学名校分校。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发展改革委丁向阳

  协办单位:市教委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54.加强农村教育工作。加快远郊区县中小学校布局结构调整,整合郊区农村各类教育资源,实施“三教统筹”。每个区县建设1至2所职教中心或职业学校;实施“科教兴村”工程;帮助200所条件较差的农村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使其达到本市中小学办学标准;每年选派1000名左右的城镇优秀教师到农村支教;继续支持20所左右专门招收流动人员子女的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条件。制定流动人员自办学校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流动人员自办学校。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教委耿学超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55.进一步加强农村为老服务工作。启动山区农村星光计划,在山区建成150个农村星光老年之家;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转变运转机制和经营方式,提高农村社会福利保障的社会化水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民政局赵义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56.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和农村图书、信息服务网点建设力度。推进乡镇文化场所建设;调整乡镇、行政村文化场所建设标准,规范服务功能。在昌平区建立首都图书馆农业资料分馆,在密云县建立首都图书馆生态保护资料分馆。开展图书信息网络进农村的试点,选择2个乡镇建设全覆盖式的信息网络服务体系。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文化局降巩民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57.在乡镇积极推广数字电影放映技术。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和资金补助办法,加大专项资金投入,重点扶持乡镇数字影厅建设,做好为全市乡镇配送流动数字电影放映设备工作,大力发展农村数字电影院线。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文化局降巩民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58.实施“文艺演出星火工程”。扶持农村民间职业剧团和农村业余艺术团队建设,开展流动演出活动,并给予扶持性补贴,力争每个区县年接待各类文艺演出达到200场次。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文化局降巩民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59.加大培训力度,对农村区县、乡镇文化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每年培训100人次;对农民业余文化骨干、业余创作人员每年培训1000人次。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文化局降巩民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60.加大投入和人才培养力度,推进城市支援农村卫生工作,完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提升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和整体水平。在保证市级卫生事业费依法增长的基础上,落实新增卫生事业费70%用于农村的政策。明确10个远郊区县的卫生服务机构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指导责任。派出城市支农人员5000余人次,接收农村进修人员3000余人次。为10个远郊区县二级医院培养技术骨干500名,为区县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及乡镇卫生院培养技术骨干500名。开展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技能培训,实施乡村医生规范化培训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卫生局金大鹏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61.稳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经办机构做到房屋、人员、设备、经费“四到位”。实行以区县为单位的统筹管理模式。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的费用控制,探索定点医院用药的集中招标采购、统一配送的试点工作。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管理建设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卫生局金大鹏、市药品监督局冯国安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62.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严格控制重点传染性疾病的流行。深入开展农村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慢性病的干预工作。加强对农村地区重点传染病的监测。在郊区县建立2个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社区试点。规范儿童免疫接种工作,推进郊区县“免疫规范化”门诊建设。完善以社区为基础的农村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推行农民健康管理策略。对本市贫困重性精神病人实施免费服药。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卫生局金大鹏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63.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构筑科学化、立体化、个性化、全方位的宣传网络,建设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新型生育文化。推进“关爱女孩行动”,完善落实有利于女孩成长、促进社会性别平等的利益导向机制。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人口计生委邓行舟

  协办单位:市委宣传部、首都精神文明办、市农委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64.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为建设新农村工作提供良好的人口环境。加大投入和综合治理力度,研究特殊人群违反计划生育等新情况,提出解决办法。探索调控人口规模的有效途径,进一步明确市和区县在人口管理和控制工作中的责任,制定对郊区县人口管理和考核指标。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人口计生委邓行舟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网络编辑:李亚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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