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将推行药品强制召回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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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4日13:14 扬子晚报 | |||||||||
记者昨从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武汉下月在全国率先推出药品强制召回制度。违法药品强制召回制度在我国一直是空白。长期以来,违法药品被查处后,执法人员发现的可以追回,没有发现的却无法追回。强制召回就是在药监部门全程监督下,由企业全部强制收回。药品召回主要分为“自愿召回”和“强制召回”,“自愿召回”由药品生产商或经销商实施,针对的是合法的但在生产过程中有缺陷的药品。2004年11月,武汉已实行了药品自愿召回制度。(据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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