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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出台新制度应对看病难题 4月底前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4日13:23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哈尔滨3月24日消息(记者毕国昌 实习记者杨钧天)近年来,看病难的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针对这一状况,黑龙江省卫生部门近日出台了多项措施,集中整治卫生行业中的各种不正之风。

  近日,黑龙江省卫生厅向全省公立非营利性二级(含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下发了建立诊治患者重要事项逐级报告制度(以下简称《报告制度》)和诊治患者重要事项向患者告知
制度(以下简称《告知制度》)的通知,要求全省公立非营利性二级(含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必须在今年4月底之前实行这两项制度。

  其中,《报告制度》共12项,要求医院和医生遇到以下情况时必须逐级向上报告。如治疗和抢救费用数额较大的患者时;治疗和抢救超过本医疗机构现有条件的患者时;需要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药品时;患者由其他医疗机构转来或者近期因同一病症在其他医疗机构就诊,且与本医疗机构诊断、治疗有明显差异时;无人陪送(陪护)且无自主意识或无行为能力的患者;急危重需要抢救生命的患者,不能及时交足医疗费用的患者等。

  《告知制度》共9项,要求医院和医生应向患者告知患者病情和治疗情况(特殊病症和患者家属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如治疗和抢救结果不确切、或者治疗和抢救效果不明确,可能产生不利影响或者不良的后果;需要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药品、治疗;抢救费用数额较大等。

  除此之外,黑龙江省卫生部门近日向社会公开五项承诺:一是承诺今年将继续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二是承诺巩固和发展创建“医德医风示范医院”活动的成果,建立健全各项监管制度,严格规范诊疗和用药行为,认真清理整顿乱加价、乱收费等增加患者负担的不正之风问题。三是承诺加强对医保定点医院的管理,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继续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四是承诺全面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开办事制度,为企业和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五是承诺对药品、设备器械购销及基建工程中的商业贿赂行为开展专项治理。针对医药行业乱加价、乱收费等问题,黑龙江省卫生、药监、工商、物价、公安、监察、劳动和社会保障八个部门还将联合起来,严厉整治医药卫生行业不合理收费的现象,进一步净化医药市场,为百姓就医求药提供方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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