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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消防警强卖灭火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4日16:10 深圳晚报

  假冒消防警强卖灭火器

  市公安消防局提醒:市民如发现“李鬼”应立即报警

  本报记者周茹报道近日,一些市民致电本报称,有人自称消防民警在小区内强行推销灭火器。市公安消防局有关人士表示,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对市民进行消防培训或销
售消防器材,对于这些“李鬼”,大伙一定要睁大眼睛提高警惕。

  昨天上午,下梅林高达苑小区里来了3名陌生男子,他们走进一家汽车配件店说自己是消防民警,上门检查消防设施。他们让老板刘先生出示灭火器,由于灭火器放在房间里,刘老板花了点时间才拿出了灭火器。这让“消防民警”很不满意:“你得再买两个灭火器,1500元。”说完这话,其中一名男子从车子里拎出了两个小灭火器,并偷偷对刘老板说:“交了钱,包你3年没事。”

  一听这话,刘先生不禁疑上心头:“这3个人没穿制服,会不会是骗子呀?”见刘老板生了疑心,三人掏出工作牌,上面写着“消防中心”等字样。可刘老板琢磨着居委会前不久上门检查过消防设备,他的小店是合格的,而且按规定即使要罚,消防民警也应该出示整改通知。可跟他们对着干,恐怕对自己不利,刘老板灵机一动说:“我们都是下岗工人,没什么钱。”他们一听这话又死缠烂打地说:“可以少交一点。”刘老板低头不吭声,双方僵持了一阵,3个人自讨没趣地走了。

  昨天下午3时左右,记者将情况反映到市公安消防局防火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深圳压根就没有“消防中心”这个机构。根据规定,消防民警在执法过程中一定要穿制服,向检查对象出示工作证并说明来意,而且绝对不可以推销任何消防器材。如发现消防不合格,民警将当场口头要求整改,或是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如要办理罚款手续,当事人得先去辖区的消防队,然后凭罚款单到银行缴款,消防民警绝不会现场收取罚金。

  该负责人提醒说,近来社会上冒出了不少假消防民警,他们大多打着消防局的名义骗人钱财。市民们一旦发现骗子,要立即报警。

  (请市民刘先生携身份证到本报办公室领取报料奖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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