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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律师调查取证权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4日16:10 深圳晚报

  市人大代表针对律师执业中的困难提出建议

  确保律师调查取证权利

  本报记者文海笑报道“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是很多人都信奉的规则。尽管法律对律师的调查取证权有所规定,但大量的司法实践表明,法律对律师调查取证权方面的规定
无法落到实处。昨日,市人大代表奚蓉提出了“确保律师基本的调查取证权利”的建议。

  “有的单位作出内部规定,档案材料可以提供给公检法机关,但不能提供给律师。以本单位不同意、个人不同意为由来剥夺律师的调查取证权,为一些单位或个人歧视、藐视律师的调查取证权制造了借口。”有多年法律工作经验的奚蓉说,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情况之下对律师的调查取证权设置一些必要的条件是可以理解的,但一些部门单位利用自身权力,对本来应属于公共信息的资源,以部门规定或单位下达的意见为依据直接剥夺律师的调查取证权,这种行为本身是法治的倒退,是依法行政的倒退。

  “律师执业的困难,侵害的是当事人的权益。”为此,奚蓉代表建议,有关部门应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对律师的调查取证权予以确认、给予保障,统一认识、避免出现歧视律师调查取证权的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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