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母诉上法庭要求子女赡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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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5日00:00 东南早报 | |||||||||
十元/人·年五子女如此养母 早报讯(记者颜剑虹通讯员斌鹭)年近七十的陈老太太在丈夫死后的十五年里,仅靠五子女每人每年10元生活费艰难度日,在去年子女们居然连她的居住都置之不理,为此她将自己的五个子女告上法庭。
家住集美西亭村的陈老太太育有五个子女(四子一女),四个儿子现均已成家立业,小女儿尚未出嫁。自1991年丈夫去世之后,陈老太太仅靠五个子女每年10元的生活费艰难度日。 每人每年仅给她10元生活费,陈老太太生活过得艰难不说,在去年竟连居住都成了问题。陈老太太原先居住在大儿子住宅空地旁搭建的简易房子里,2005年下半年,这间房子被在大儿子建房时被一并拆除了,而陈老太太位于村里的老房子系危房,十分破旧难以居住,其他的子女也没有把她接走,2005年9月起,陈老太太只好在外租房,只有小女儿在打工之余会来照顾她的生活。无奈之下,陈老太太将自己的五个子女起诉到法院。 考虑到陈老太太的三儿子属于低保户,法院作出判决,陈老太太的三儿子每月应支付赡养费30元,其余四个子女每人每月应支付陈老太太赡养费150元,直至老人死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