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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拍卖轻轨站冠名权站名不得冠人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5日03:13 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聂超)企业法人可不可以花几十甚至上百万买个轻轨站冠名权,冠上自己的名字?昨日,全市民政工作会上,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处处长李勇说,11个轻轨站冠名权下月公开拍卖,获得冠名权者不得冠人名。

  据李处长介绍,较新线共有18个轻轨站。2004年,拍卖公司已将7个站的冠名权拍卖给市内数家单位,共获得405万元,其中一个冠名权最高拍出100万元天价。李处长说,这次
拍卖冠名权的使用年限和拍卖所得和上次拍卖一样:获得冠名权的企业,冠名期为5年;拍卖资金主要用于轻轨建设。获得冠名权的企业只可冠上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商标名称。

  获得冠名权的企业如果企业名称和法人名字一致,企业可不可以变相冠上人名?李处长对此强调,遇到这种情况,企业只得冠商标名称或产品名称。在这次拍卖冠名权之前,他们将审核企业欲冠的名字,通过审核后,企业才能参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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