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9市民受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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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5日03:26 新京报 | |||||||||||
将获不同程度物质奖励,最高奖5000元
本报讯(记者蒋彦鑫)昨日,跳进化粪池救孩子的昌平司机何士余等9名市民,被确认为2006年第一季度的见义勇为人员。他们都将获得一定的物质奖励,被确认为“见义勇为
昨日,北京市民政局宣布,今年第一季度,全市共收到见义勇为行为申请14例,其中依法予以确认的9例;不予以确认的4例;尚在继续调查取证阶段的1例。区县政府授予“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荣誉称号的有3人,分别是西城区的姚振宝、石景山区的韩胜利和昌平区的何士余。 对于不予以确认的4例行为,据北京市民政局见义勇为处副处长陈敏夏解释,主要是由于申请者并未真正参与见义勇为案件,出警的警察或当事人都已确认没有发生见义勇为行为;或者没有证据能够证明见义勇为行为的发生。 陈敏夏表示,今年起北京将在每季度末对外公布见义勇为人员,接受公众监督。 昨日,见义勇为人员何士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得知有孩子掉进化粪池后,自己什么都没考虑,只想早点把孩子救出来,穿着衣服就跳进了化粪池,“每一个成年人遇到这种情况,都会和我一样做。” 陈敏夏表示,民政部门六年来对近千名见义勇为荣誉人员累计发放慰问金、慰问品260余万元。同时,对城镇人均月收入500元以下、农村月收入300元以下的115人,还进行了其他方式的物资资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