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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5日04:37 深圳商报

  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分组审议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特别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

  深圳商报记者周森

  【本报讯】昨天下午,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分组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庄礼祥在参加审议时表示,深圳今后的立法要有一定数量,但数量得服从于质量,不能够匆忙立法,要特别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

  代表们在审议时纷纷表示,市人大常委会去年6月开展工作以来,在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自身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刘朝辉代表指出,常委会这一年的工作,凸现了四个特点:有全局意识;有创新意识,特别是在立法上,改革创新促进条例等多项立法都走在国内前列;有群众意识,高度关注食品安全、劳务工工资等问题;有很强的责任意识,更加注重做好人大代表工作,发挥好代表作用。

  庄礼祥在参加龙岗代表团审议时表示,在过去一年,人大常委会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感到还不是很满意,今后要下功夫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通过人大这个平台,把党的主张变成人民的意识。

  二是处理好立法数量与质量的关系。既要把握好有一定数量,否则深圳的立法优势显现不出来;同时数量要服从于质量,不然立法就容易流于形式。法规草案在提交常委会审议前,一定要做大量调研论证工作,首先在立法的必要性、紧迫性上把好关。现在很多方面的问题都希望人大能够立法,但如果前期工作不做好,就不能匆忙立法。立法要特别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不能利用人大立法强化部门利益,常委会将一如既往站在全局的高度把好关。

  三是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监督“一府两院”,这是宪法和法律决定的,该说的话要说,而且要说到位,但监督是手段,支持“一府两院”搞好工作是目的。

  四是处理好“为”与“不为”的关系,要从更高更宏观的角度去看待问题。人大的执法检查、专项评议、专项监督等要多想新办法;要特别注意关注民计民生,敢于旗帜鲜明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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