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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还他一个公道?——一位工伤致残农民工 的漫漫维权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5日08:02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3月的春寒中,拄着拐杖的沈良华艰难地行走在冰雪初融的乌鲁木齐街头。为了能讨要到工伤补偿金,忍着饥寒的他,一步步登上法院的台阶,一趟趟找到昔日雇用自己的公司……但失望一次次像尖刀一样,刺得他痛彻心肺。

  “他们一句话,公司就‘没有’了,谁能给我一条活路!”沈良华悲愤地说。

  飞来横祸

  今年35岁的沈良华,是湖北省石首市东升镇的农民。2003年3月到新疆三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路公司)务工。

  三路公司是一家为宾馆、酒楼厨房提供燃油气化系统和民用轻烃燃料的民营企业。

  2003年9月13日17时左右,已经连续工作20多个小时刚回宿舍休息的沈良华,接到公司销售部的电话,通知他到一家使用他们公司燃油气化系统的宾馆去,称那家宾馆餐厅要求再次培训工作人员操作燃油气化技术。

  沈良华到达宾馆三楼餐厅部厨房间时,公司配送部的工作人员正在给液体燃储藏器内添加燃料。地面上流淌了许多燃料,他赶快与其他几个人一起清理地上泄漏的燃液。

  谁知此时,宾馆的一位服务生推门而入,顺手用打火机点烟。随着“轰”的一声,泄漏的燃液顷刻间就蹿起了一人多高的火焰,火苗迅速蔓延。

  面对突如其来的烈火,沈良华本能地大喊一声“救命呀”,刹那间,烈焰被吸进了呼吸道。感到火焰就在嘴里燃烧的沈良华,强忍着剧痛,跳出火海向门外冲去。但他很快倒在地上昏迷过去……

  经过医生9天9夜的抢救,沈良华总算保住了性命。当他醒来时,从湖北老家赶来的妻子正在他身边流泪。

  两次裁决

  2003年12月13日,沈良华住院治疗91天后出院了。这期间,三路公司承担了他24万多元的医疗及其它费用。

  之后,沈良华的妻子多次到三路公司要求继续支付丈夫治疗、护理的费用,但却被三路公司以没钱为由拒绝了。

  在旁人的指点下,沈良华的妻子找到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求对沈良华作出工伤认定。

  2004年9月22日,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工伤认定书》中,认定沈良华为工伤。同年10月15日,自治区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出来了:沈良华已经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伤残等级为4级。

  沈良华的妻子拿着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劳动部门作出的相关鉴定书,找到三路公司商谈丈夫的后期治疗和生活费用问题,公司负责人仍以公司没钱为由搪塞。

  又过了几天,沈良华的妻子再去找公司协商,却发现三路公司已人去楼空。后来,沈良华的妻子经多方打听寻找,终于找到了三路公司的一名股东,可他却说:“董事长讲了,公司已支付完了沈良华的住院费,所以不能再支付其他费用了。”

  从此,沈良华因无钱看病中断了后期的治疗。同时,三路公司还停发了沈良华每月500多元的生活费,夫妻俩只得靠几个老乡和好心人的帮助勉强度日糊口。

  2005年2月4日,沈良华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将三路公司诉至乌鲁木齐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三路公司赔付48万余元的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后期治疗手术费等费用。乌鲁木齐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此案后,依法组成仲裁庭进行了审理。2005年6月,在三路公司缺席的情况下,仲裁庭作出了一审裁决:被诉人支付沈良华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费用6万余元。沈良华的妻子将一审《裁决书》送到三路公司法人代表江某的家中。同为公司股东的江某妻子,收下了一审《裁决书》。

  2005年6月21日,沈良华再次向乌鲁木齐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解除与被诉人的劳动合同,并提出了其它的赔偿请求。第二次庭审,三路公司仍未到庭。11月21日,乌鲁木齐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再次对此案作出缺席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沈良华一次性工伤保险长期待遇14万余元;申诉人与被诉人解除劳动关系。

  可时至今日,两次裁决的近21万元费用,沈良华一分钱也没有拿到。

  苦苦支撑

  沈良华夫妻俩的日子陷入绝境。为了减轻生活费用压力,2005年6月,沈良华的妻子被迫离开残疾的丈夫,回湖北老家去了。如今,仅靠湖北亲戚每月资助的几百元钱,沈良华除了交每月150元的房租,剩余的钱只够每天吃一顿饭。

  无偿为沈良华提供法律援助的新疆国法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平认为,三路公司现在是在逃避法律责任,其必须赔付沈良华的工伤补偿金。

  沈良华告诉记者,三路公司肯定还在经营———乌鲁木齐至今仍有24家宾馆、酒店在使用三路公司提供的燃油气化系统和轻烃燃料。他认为,就算是三路公司没有了,但是公司的资产还在,是完全可以清算、拍卖变现的。而且,公司5名股东们的家产都很丰实,也是可以强制执行的。他还说,已经向天山区法院执行局提供了有关情况,希望法院能为他作主,帮他执行回工伤补偿金,让他一家今后的生活有个着落。

  对于沈良华的遭遇,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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