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改系统数据被拘留江苏首次行政处罚"黑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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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5日08:13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南通网民柳某近日因非法改变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致某企业计算机系统不能正常运行,造成一定损失,而被当地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5日。柳某也因此成为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以来,我省第一个被处罚的“黑客”。 3月17日,南通公安局网监部门接到南通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报案称,3月13日20时30分左右,该公司用于网络经营服务业务的FTP服务器被人攻击,被上传了大量非公司信息提
南通市公安局网监处调查认定,柳某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已构成“非法改变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违法行为。警方据此决定,依法给予柳某行政拘留5日、收缴作案工具的处罚。目前,柳某已被送至南通市行政拘留所依法执行拘留。(沈宫轩徐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