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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两毛钱纵火出狱百日又入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5日09:04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临朐讯临朐县柳山镇北马庄村村民侯某出狱不到一百天,却因为两毛钱放火行凶,被临朐县法院以纵火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现年32岁的侯某7年前因为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8年,后因减刑于去年12月被释放。近日,侯某因买烧饼时店主少找了两毛钱,双方发生争执。争执中,侯某被本村村民侯永国等推出店外。侯某一气之下,将侯永国三轮车上的玉米秸点燃。

  近日,临朐县法院以纵火罪判处侯某有期徒刑4年。


史慧霞 郝金亮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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