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派劳务公司抽成最高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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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5日09:04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济南3月24日讯根据我省的最新规定,从事外派劳务经营的公司向劳务人员收取的服务费,最高不超过劳务人员在外期间外派劳务合同工资总额的25%。 对于没有工作单位或在派出期间与原工作单位脱离劳动合同关系的,经营公司收取的服务费,不高于劳务人员在外期间外派劳务合同工资总额(税后)的12.5%;对于在外出期间与原工作单位仍保持劳动合同关系的外派劳务人员,经营公司收取的服务费最高不超过
有资料显示,目前全省每年外派劳务3万多人次,常年在外7万多人。截至2005年底,全省累计外派劳务人员已达28.6万人次,外派劳务业务规模居全国前列。外派劳务年均收入6万元以上,全省劳务人员总收入超过40亿元。 记 者 杨飞越 实习生 王 娴 鞠在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