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车须按规定线路行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5日10:21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 |||||||||
本报讯(记者袁超群实习生屈孝渊)一辆发往山西的客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运政稽查人员查获后,发现对方持有造假的行车路单。根据规定,违规客运车辆被予以3000元罚款。而造假的驾驶员则被移交长乐中路派出所立案侦查,3月23日,造假者被警方予以行政拘留15天。 近日,市运管处十里铺运政稽查站巡查人员,在东二环快速过境干道路口发现从三
交通运输管理处重申:所有进出西安市的营运客车,必须严格按照行驶路线运行,自觉接受运政稽查站的安全检查。对绕行、逃逸和未经运政稽查站检查的车辆,站场不得为其报班和安排班次,并有责任向有关运政稽查部门报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