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户上89万元究竟归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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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5日11:45 青年时报 | |||||||||
《武江晚报》供本报消息 女儿女婿离婚后,老岳父与前女婿玩起了“概念股”:以岳父的名义开户,由女婿负责操盘,那么,这个炒股账户上的钱到底是谁的? 1992年,离休干部潘爹爹在某证券公司设立了一个股票账户,仅买进卖出一手后,便将该账户(余款145.68元)连同他的身份证,一并交于女婿王先生。王因炒股盈利,成了大户。其间,潘爹爹没有过问该账户上的情况,也没有动用该账户上的资金。
2001年,王从该账户的89万余元中,转走50万元。 2002年,王、潘离婚,潘爹爹于2004年1月终止了该账户的代理,并向法院起诉称,女婿王先生只是受其委托代为炒股,因此账户上的资金应归自己所有。王先生则认为,自己身为某高校处级干部,按规定不能自己开户炒股,于是借用岳父的“名义”开户炒股。 二审法院认定,该账户名为潘爹爹,但他不能证明自己就是出资人和所有人;该账户的实际所有人为王先生。 来源:青年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