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特大交通事故 当地官员引咎辞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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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5日12:00 今晚报 | |||||||||
本报讯 据《重庆晚报》报道:发生交通责任事故当地官员“乌纱帽”将难保。昨日,重庆市出台今年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交通安全领域将实行引咎辞职制度,一年内发生两次死亡10人以上或一次死亡30人以上交通事故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将可能被摘掉“乌纱帽”。 依照该方案,一次死亡3至9人的特大交通事故由区县(自治县、市)政府牵头查处
对1年内发生两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交通事故或一次死亡30人以上交通事故的区县(自治县、市),给予区县(自治县、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降级、撤职处分或引咎辞职。对事故隐患排查或整改不到位、监控、防范措施不力,造成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则追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