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穿小区抄近路,没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5日15:20 海峡网-厦门晚报

  本报讯(记者 彭建文 实习生 张淇辉)昨日中午12时左右,装修工王先生和同事去福津大街朋友家玩。因为从湖滨南路穿过绿家园小区比较近,他们就抄道而行。尽管登记了身份证,他们还是被保安叫回。不料,双方却在拉扯过程中动起了手脚。

  王先生说,他是搞装修的,他的一个朋友在福津大街开店,便与同事去他店里坐坐。他们想穿过绿家园小区,且在小区保安亭登记了身份证,没想到还被叫住,保安陈先生还
跟他厮打起来,陈先生后来还叫了另外5个保安助阵。“3个保安抱住我,另外3个抱住我同事。”

  保安陈先生说,当时登记的时候,他们说是要在小区找人,可是他们走的是车道,于是上前问王先生,得知他们只是经过小区。根据小区管理规定,陈先生就叫王先生走湖滨南路。“可是,王先生很嚣张,说‘我今天非要从这里通过,看你怎么办,谁怕谁啊’。”王先生认为既然登记了身份证,保安就应该放行。陈先生见王先生有打架的气势,就叫来其他5个保安。双方随即拉扯起来。“但是,我们并没有打他俩,只是劝他们离开。”

  绿家园物业管理处的陈经理说,双方可能在沟通上存在误解,但王先生不是来找人的,只是想穿过小区,而小区门口明写着“私家居住区,请勿擅入”,因此王先生应该绕道而行。“严格来说,在小区内,身份证并非通行证,市民应该遵守小区安全规则。”(来源:厦门晚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