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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灯右转,行得通行不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5日16:45 深圳晚报

  红灯右转,行得通行不通

  人大代表、车主、行人、相关部门各有话说

  本报记者易红梅报道深圳目前实行的车辆遇红灯禁止右转的管理对交通压力大的路口无异于“雪上加霜”?在此次人代会上,市人大代表俞仲文提交了《关于取消我市“车辆
遇红灯禁止右转弯”规定的建议》,建议相关部门全面取消市区主要交通干道的车辆遇红灯禁止右转弯的规定。昨天下午,记者专门就此展开采访,不少车主在叫好的同时却怀疑大家有没有礼让行人的公德。市民黄小姐更是质疑:“车辆遇红灯能右转意味着,行人绿灯亮时还要左顾右盼担心被右拐汽车撞上!”

  建议

  禁右转与国家法规相违

  俞仲文在建议中说,于2004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国务院配套行政法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规定:“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但深圳出于对行人安全的考虑,严格禁止车辆在没有右转弯车道的路口遇红灯时右转弯。他认为,国家的法规符合国际惯例,对提高车辆通行能力、保持车流顺畅、缓解交通压力有重要的作用。目前,国内绝大多数城市都允许车辆遇红灯时右转弯。

  接受采访时,俞仲文表示,深圳机动车上牌数量增速迅猛,上下班时间道路拥堵情况比较严重,各类“交通黑点”比较多,每到下班时间可谓“车满为患”。在这种情况下,禁止车辆在红灯情况下右转,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车流,加剧了车辆的拥堵,对那些交通压力比较大的路口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

  他认为,允许车辆在红灯情况下右转确实对行人安全通行有一定影响,但不能“因噎废食”。采取为“人流”堵“车流”的做法,这无异于拆东墙补西墙,能否从根本上维护行人的通行权也值得商榷。

  目击

  司机抢行路人举步维艰

  针对俞仲文提出的建议,记者分别采访了多名的士车司机和两名私家车主。的士车司机普遍对这一建议表示欢迎,的士车司机蔡康福说,在市民中心西侧的益田路上每个路口都有红灯禁止右转的规定,这些路口人流量不大,机动车完全可以不用等候绿灯直接右拐。

  作为有车一族,市民田先生说,自己刚从外地过来驾车时就非常不习惯,因为在那里所有路口都可以直接右转。在深圳一些交通繁忙路口,让右转车不受信号灯控制直接右转一定程度上确实可以缓解道路交通压力。但他同时又说,关键是目前车辆驾驶者缺乏礼让公德,随意加塞或抢道的情况时有发生。某机关单位的华先生说,允许红灯时右转导致的结果就是:行人没有一段时间可以安全过马路,即使是亮绿灯时过马路也要时刻注意躲闪右转的汽车。

  昨天傍晚时分,在新洲路与莲花路交界处的路口,从新洲北路上莲花路的车辆可以直接通过安全岛拐入,但记者却发现,路边的行人要通过安全环岛着实难。因是下班高峰,新洲北路的车辆源源不断,一辆接一辆,而且有些车辆在驶入安全岛之前速度不减,让一位已经踏上斑马线的女士吓得赶快退回来。前后等着过了8辆车,该女士才过了安全岛。

  这名女士姓黄,在听说有关于红灯车辆可以右转的建议后,她指着安全岛内行驶的车辆说,看看这些驾车者的素质,就知道那样做,无疑增加了行人的风险。她说,如果车辆遇红灯还能右转,这就表示行人在正常过马路状况下还得左顾右盼。

  回应

  确保行人安全优先

  针对人大代表所提的关于取消红灯禁止车辆右转的建议,记者电话采访了市交警局监控科的陈科长。陈科长说,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目前在深圳特区内所有路口都禁止机动车在红灯亮时右转,这项政策是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议案、提案和建议的基础上,经过深入调研而出台,重点是确保行人安全。事实上,没有此项规定之前,行人和机动车之间的矛盾也较多,引发的交通事故也不少。

  他认为,在现有部分车辆驾驶者素质仍停留在抢行的阶段中,取消此项规定,一定程度上是提高了过马路行人的风险,不太可行。

  有意思的是,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力则建议国务院取消有关汽车遇红灯可右拐的规定,还行人以安全的通行权。李力说,从交通法的立法目的看,其首要目的是人的安全,其次才是车流通畅。允许车辆红灯时右拐与国情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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